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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獎助學金

項目

獲獎資格

考試分發

以第一志願錄取就讀本校,且入學成績為分發系組前10%者

第一學年發給獎學金100,000元,分二學期發放。

繁星推薦

錄取本校任一學系,學科能力測驗檢定科目原始級分平均達 13 級分(無條件捨去),且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前 20%者

第一學年發給獎學金100,000元,分二學期發放。

申請入學

第一志願錄取本校該系組,且甄選總成績為各系組正取生前10%者

第一學年發給獎學金100,000元,分二學期發放。

非天主教結盟

依據結盟協議書第九條

經大學甄選入學獲錄取之結盟高中學生,其學測總級分在50級分以上者

入學後給予獎學金30,000元。

*結盟高中學生前五學期成績名列各班前三名,能出具證明者,入學後給予獎學金10,000元。

*家境清寒者,另依靜宜大學「學生就學獎補助—清寒助學金實施辦法」辦理。

*符合第2項條件者,需檢附在校成績排名證明,應於入學當學期逕向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申請提出,逾期視同放棄。

天主教結盟

依據結盟協議書第五條

經申請入學或推薦甄選獲錄取之結盟高中職校學生,其高中成績優異智育總成績名列其所就讀高中職各類科組之前百分之十以內,能出具證明者,

入學後給予獎學金40,000元。

*符合條件者,需檢附在校成績證明, 應於入學當學期逕向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申請提出,逾期視同放棄。